知道了抑郁的出处以及它的形成过程,我们是不是就应该考虑,如何的去对治抑郁问题了呢?就像以往的咨询案例,来访者的咨询目的几乎都是:我现在正面临着难以克制的情绪,请你告诉我,怎样来消除和摆脱困扰自己的这些问题?而这也是生活当中,人们对待不良情绪的普遍态度。
然而问题是,我们努力找寻解除抑郁,以及不良情绪这个意识和行为本身,与产生情绪的心理模式是相同的(我们的情绪情感,那是由我们想的能力作为要素,即我们的思维能力,其中包括思想中的那些诸如:想法、打算、观点、标准、要怎么样、想怎么样等内容,与外部相关的事物作为要素,通过互相的比较、衡量、判断以后产生的)。也就是说,我们仍然是想运用,自己所拥有的那些思想内容,来处理和化解我们的情绪问题。而这正是我们在面对抑郁问题时,最容易踏入的一个陷阱。因为由思想引发的问题,怎么可能在思想的层面中获得解决呢?
情绪只要是已经生成,就必然会有一个点跟它相对应。比如针对家庭中的矛盾事件。夫妻双方任何一方,如果是出现了情绪反应,必然的就会有另一方的反应与之对应。否则就不称其为矛盾,也就无有什么抑郁问题存在了。可是这个时候无论是哪一方,无论是来自何方的势力,如果企图通过思想、道理的层面,以印证或者说服的态度去化解矛盾的话,最终都是徒劳无益的,只能是在原有的矛盾当中转悠。这是因为情绪本身,就是通过比较以后产生的一个部分,永远会有另一个部分与之对应。因此任何解决问题的努力,只能是在强化其中的一个部分,这样也就等于是在强化矛盾的双方,因为强的的一方能够得以存在,是以另一方存在为条件的。对于矛盾或者对情绪、抑郁问题,只要是抱有想通过思想来解决这样的意识,那就是个与事无补的误区。“清官难断家务事”说得也是这个道理。
再换个角度来看,思想自身其实也是这种情况。我们无论有如何丰富的思想内容,它最基本的成分都是由概念组成的。什么是概念?概念是人为的,经由抽象概括再通过比对以后设定的,比如:美与丑、液体与固体、天空与大地、树和非树等,任何概念都有它的参照对象。既概念只能代表事物的一个部分。因此思想的运作特点,永远都是从局部的角度出发。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思想是带有预定性的,而任何按照预期意图去探寻的努力,其结果都是陈旧的。因为预设本身就意味着结果,探寻只是一个求证的过程而已。
很多的时候我们都有过这样的体验,理智上我们知道,有些事情本身不应当引起那么大的情绪,但我们就是无法控制那些强烈反应。为什么?前面我们讨论过了,情绪是我们的身心能感受到的一种生理体验,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。而任何企图处理、化解情绪的努力本身,也是来自我们自身的一个意识。显然面对抑郁问题,我们努力找寻解除抑郁,以及不良情绪这个意识和行为举动,又让我们遭遇了另一个容易步入的陷阱——强迫心理。等于是在我们遭受抑郁心理的同时,又给予自己的内心二次的伤害。这一点是在我们探讨,如何对治抑郁心理的时候,摆在我们眼前的一个更大问题。